浙江美大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夏志生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浙江美大7月17日午间发布公告称,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15日收到董事长夏志生先生的辞职报告。夏志生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第三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职务。
浙江美大董事夏志生先生
夏志生,男,194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77年12月起曾任海宁气门嘴厂副厂长、海宁耀明电镀厂副厂长、海宁耀明电器总厂副厂长、厂长等职;
1995年9月~2010年9月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996年7月-2010年9月浙江美大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1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6年9月起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8年3月起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大节能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志生曾任嘉兴市第二届、第三届人大代表,先后获得国家星火计划先进个人、国家精瑞科学技术产品优秀奖、影响中国品牌领军人物、浙江省星火计划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企业家、嘉兴市劳动模范、嘉兴市自主创新贡献奖、嘉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海宁市优秀市人大代表、海宁市优秀企业家、海宁市重大科技创新推动奖等荣誉。
夏鼎接替夏志生出任董事长
浙江美大发布了董事长辞职公告。该公告称,董事会于2017年7月15日收到了董事长夏志生的辞职报告,其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第三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夏志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且其辞职后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收到夏志生辞职报告的当日,浙江美大在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选举夏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夏鼎先生
担任浙江美大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前,夏鼎系浙江美大公司副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之职。夏志生与夏鼎据悉为父子关系。
对于辞任的前董事长夏志生,公司董事会表示感谢,并公告指出,作为公司和集成灶行业的创始人,夏志生为公司和行业的发展倾注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带领公司不断地发展壮大奠定行业龙头地位的同时,也带动了行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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