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57号)。该新规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无疑将更加规范集成灶企业产品质量,消费者也将对集成灶产品更具信心。
集成灶产品已经渐渐普及到普通百姓家庭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慢慢接受她。更多的消费者在被她高吸油烟率等强大功能吸引的同时,也对其质量产生了怀疑。确实,杂牌林立的今天,我们很难保证自己购买的产品品质是否能过关。
国家质检总局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57号)。该新规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无疑将更加规范集成灶企业产品质量,消费者也将对集成灶产品更具信心。
《质检新规》出台 严厉打击市场行业乱象
公告内容称:为了督促生产企业 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续处理工作,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
不合格产品
同时,《新规》还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作出了严格的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后处理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以下要求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后处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
此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并应在整改期满5日前向后处理部门申请延期复查,延期不得超过30日。而对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后处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在30日内进行停业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应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集成灶市场
集成灶企业:产品质量首当其冲
面对鱼目混珠的集成灶市场,产品的质量决定了环保的效果。劣质集成灶会带来安全隐患,《质检新规》的施行将彻底结束劣质产品的时代,所有的集成灶企业将必须更加认真地应对。
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一定会被市场所淘汰。在质检规定越来越严格的市场上,集成灶企业还需做好产品质量工作。国家相关规定的出台,一方面规范了行业市场秩序,同时,对于集成灶企业而言,唯有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集成灶企业才能在市场上走得更远。
文章来源:集成灶网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转载、企业供稿、其他(非本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供稿(包括供稿配图),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站赞同作者观点,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2、凡本网注明"原创"的内容,均为集成灶网原创,转载时请在显眼位置标注“来源:集成灶网”。
3、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或者使用了版权图片,请与我们联系(0573-82828699)或发送邮件至2996548702@qq.com,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侵权内容或版权图片。集成灶网将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附则:对免责及版权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集成灶网所有。